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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职教中心一路欢歌俱乐部章程

发布时间:2013-03-16    发布处室:马志斌    浏览:2035

    

清徐职教中心一路欢歌俱乐部章程(修正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俱乐部日常管理、活动开展,比赛安排等多方面具体工作,加强俱乐部对外、联络,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俱乐部名称:清徐职教中心健身休闲俱乐部。

第三条:该俱乐部是职教中心自发组织,非盈利民间活动组织,实行俱乐部会员制。

第四条:本俱乐部宗旨是:焕发青春活力,提高身体素质,丰富文体生活。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展现职教中心教职工精神风貌,发扬集体主义,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有特色,高素质的优秀俱乐部。

第五条:本组织口号是我健康,我快乐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和VIP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俱乐部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俱乐部章程。

(二)本校教职工,有集体主义团结协助精神、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入本俱乐部意愿。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参加本俱乐部组织各项训练、比赛、培训、对外交流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本俱乐部提出建议、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对本俱乐部经费审查、的权利。

(四)有提出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

(二)维护俱乐部声誉的利益。

(三)需为职教中心完成部分竞赛、演出服务等任务。

(四)热爱健身休闲活动,会员间彼此尊重、相互关心,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五)自觉缴纳会费(入会费用每人50元,VIP会员500元)。

第三章    组织的职责

第十条:俱乐部由下列机构进行管理,职位如下:

1、秘书长1

2、副秘书长1

3、工作人员1

以上人选因工作调动或活动开展深入等原因,可随时调整或增选。

第十一条:主要职责分工

秘书长:客观根据俱乐观发展方向,对俱乐部重大事件进行决策。

副秘书长:负责俱乐部各项活动及对外交流的联系,各项活动宣传报道,以及组织安排。

工作人员:负责俱乐部中的经费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对外信息公布等。

第四章    活动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活动范围广阔,以外出活动为主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主要是登山、赏花、摄影、观光等,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选择

第十四条:俱乐部会员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活动参加的时间。

第十五条:专业人员不定期会员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章    补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职教中心健身休闲俱乐部。

第十七条:本章程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辑:戴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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