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学生职业资格证的情况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双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我校学生职业资格证管理的相关要求,促进我校毕业学生能掌握一技之长,就业实习时能持证上岗的目的,特作出以下说明。
一、专证对口原则
根据学生入学学籍注册专业和就业准入要求,学生必须申报至少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所学专业名称 | 对应资格证名称 | 发证管理部门 | 备注 |
计算机应用专业 |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 维修电工、电焊工、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美术专业 | 商业美工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会计专业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山西省财政厅 | 普通话测试 |
酒店管理专业 | 前厅、客房、旅店服务员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美容美发专业 | 美容师、美发师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社会文化艺术 | 保育员、讲解员、办公室文秘 |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普通话测试 |
二、组织方便原则
本着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学校安排实习培训处与相关考证管理部门协调,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组织学生考取相关资格证的有关报名、考试、组织培训等工作,并会同相关专业课教师对参考学生进行考前测评,考试辅导,考后总结。
三、严格考务原则
学校将与相关部门根据职业资格证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考试程序,组织对所有参考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学校鼓励学生通过个人能力考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从而增加自己的就业选择。
特别说明:如果学生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证报考而由学生个人自行考取的,该学生务必于毕业当年5月20日前将与备案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交与学校实习培训处,逾期不交者,学校将不能为该学生办理毕业证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由当事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学 号: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